联系我们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
1、竞争性立项,后续可以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专项建设资金200万。
2、企业申请政府项目时可获得评审加分。
3、企业IPO上市时获得政策性加分。
4、认定成功两年后,可申请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5、企业申请上市、招投标时有加分。
除此以外,每个地区对首次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还会有额外的一次性资金奖励或配套支持。
一、网上填报
系统于6月24日零时开放申报,申报单位须在7月31日24时前完成提交至地市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提交
待所在地市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于所在地市规定的报送日期前报送至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地市初审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于8月5日17时前在平台完成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上报
各地市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从系统导出推荐企业汇总表,并在8月9日前按要求将地市推荐上报文及推荐企业汇总表(盖章版)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并抄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赛宝认证”);将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认定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并送赛宝认证。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渠道,创新成果显著,敉识产权管理水平较高,拥有自主敉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能将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
(三)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制造业及其他行业(其他行业主要指:与制造业发展相关的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制造业及其他行业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建筑业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60人;
(六)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制造业及其他行业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建筑业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1000万元;
(七)具有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建筑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企业工程结算收入比重不低于0.5%;制造业及其他行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最低标准分段计算,并运用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1.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含)以下部分比重不低于3%,
2.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至100亿元(含)部分比重不低于2%,
3.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部分比重不低于1.5%;
(八)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由于企业技术或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事故的。
1.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系统填写,所需数据制造业及其他行业请参照附件3-1,建筑业请参照附件3-2)。
2.项目承诺书(参照附件2编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3.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参照附件4编写,加盖公章)。
4.企业“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5.带统计局水印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加盖公章,合并扫描)。
6.企业报告年度(2023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如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披露研发费用,则需同步提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7.企业报告年度(2023年)完税证明(需有税务部门公章)。
8.企业技术中心成立相关证明文件。
9.认定表及数据表相关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包括:
① 企业职工总数证明材料
②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证明材料
③ 从事研发的外部专家人员证明材料
④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及研发用软件购置费证明材料
⑤ 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⑥ 报告年度被受理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⑦ 近三/五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证明材料
⑧ 拥有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证明材料
⑨ 其他奖项证明材料
⑩ 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为PDF格式,并需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
必要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制造业及其他行业请参照附件3-1(附表3-附表10),建筑业请参照附件3-2(附表3-附表9)中的填写说明。
部分材料要求:
1.企业职工总数证明提供2023年度12月份的个税缴纳人数汇总截图(需加盖公司章)或社保缴纳人数汇总证明材料(需带有省级或所在地市社保部门公章),以上两者择其一提供即可。
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的社保证明建议提供带有省级或所在地市社保部门公章的个人缴费或参保证明文件;如为公司导出的全员社保名单,需带有省级或所在地市社保部门公章,并单独标记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技术开发仪器设备与研发用软件购置费发票需与财务系统账面金额一致,且设备所有权必须属于申报单位;提供的发票需清晰、易识别。如存在已抵扣仍计算含税价、提供重复发票或模糊发票、未转固等,将剔除该设备。
4.技术开发仪器设备若已购置10年或以上且未达到折旧年限的,需提供设备使用状况证明(使用部门,使用地点等)。
纸质材料
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为所在地市初审通过后,申报单
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封面、认定表及骑缝加盖公章,书脊注明申报企业名称,一式两份。
湾企服科技创新平台创立于2015年,"湾企服"寓意为大湾区企业服务,以科技创新服务为本,全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一站式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总部位于广州市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专业为企业提供政府资助辅导与咨询、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认证服务、工商财税审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累计为超过2000家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湾企服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包括资深项目专家、财务专家、认证辅导师等,全部拥有5年以上项目申报管理经验,擅长工信、科技、发改、商务等部门项目申报;成功为500家以上企业提供申报服务,累计获得政府补贴资金超过2亿元。
湾企服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专业诚信、卓越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服务于广大客户, 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己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助力企业快速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扫一扫联系我们
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