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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
█ 支持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经我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重点推动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额外奖励。其中,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奖励金额增加至50万元,未纳入“四上”企业库的增加至3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升级发展,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鼓励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以及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且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额外奖励,奖励金额分别增加至20万元、30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励。
넶12 2023-03-03 -
蓬江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江门市蓬江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
█ 对初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5万元补助;若企业在江门人才岛范围内,扶持标准提升至30万元。█ 对重新通过认定的企业(2008年以来曾经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若企业在江门人才岛范围内,扶持标准提升至15万元。
넶22 2022-12-29 -
江海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办法(征求意见稿)
█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未纳入的给予5万元奖励。█ 对由江门市外新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落户奖励,属两次或以上通过高企认定的,再给予10万元的落户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瞪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年度创新积分30强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年度创新积分5强的企业,再给予20万元奖励。█ 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大学科技园成功孵化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孵化一家给予载体2万元的奖励。
넶18 2022-12-29 -
新会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新会区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办法(简称“科创十条”)
█ 对入库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质计划,并于当年获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未纳入的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对原注册地址在江门市以外地区、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办公地址均于当年整体搬迁至我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넶14 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