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企服政策指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曲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曲江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至------):
█ 对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 万元、20 万元和 5 万元的奖励。
韶曲委字〔2020〕7 号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韶关市曲江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关于推动韶关市曲江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11 月 5 日
关于推动韶关市曲江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曲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立足我区
制造业现有基础,抓住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机遇,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分工体系,加快实施“立柱强链”工程,优化供应链,坚持创新引领,促进品质提升,壮大龙头骨干,强化项目支撑,筑牢产业载体,拓宽发展空间,持续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我区融入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奋力争当韶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制造业规模加速壮大,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 25 %以上,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 45%和 10%。支柱产业主导带动凸显,制造业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11721”的总体目标:培育形成产值超百亿元的支柱产业 1 个;产值超 300 亿元的核心龙头企业 1 家;推动 7 家企业实现“倍增”;新增 20 家产值超亿元企业;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到 100 家。
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三)培育壮大五大支柱产业集群。实施“立柱”工程,着力打造钢铁及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含 5G)、有色金属、精细化工、纺织五大支柱产业。依托特钢产业优势,重点打造以铸锻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成套设备、发配电成套设备、液压油缸等为主导产品的装备产业集群,力争到 2025 年,我区 2 家民企钢铁及先进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超 200 亿元。依托至卓飞高等电子新材料及线路板优势,抢抓深圳、东莞等发达地区电子信息制造业向外转移以及国家大力推进 5G 产业的契机,积极承接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择机引进和培育一批 5G 相关的研发制造企业以及数字经济企业,力争到 2025 年,全区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超 20 亿元。鼓励推广应用洁净开采与利用技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三废”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打造绿色矿山;加快推进大宝山铜冶炼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铜硫选矿等有色深加工产品,力争到 2025 年,有色金属产业产值超 10 亿元。加强精细化工的科技研发投入,完善精细化工的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力争到 2025 年,精细化工产业产值超 5 亿元。加强纺织行业创新力度,力争到 2025 年,纺织产业产值超 20 亿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统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支持核心龙头企业做强做优。支持韶钢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用 5 年左右的时间实现规模效益再上新台阶。引导支持韶钢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整合钢铁资源,大力发展特殊钢、优质钢,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和本地汽车零部件、精密模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配套需求,力争到 2025 年年产值突破 300 亿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五)实施制造业企业“倍增”工程。继续实施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遴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建立倍增企业库,对入库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力争早日实现倍增,到 2025 年,累计实现“倍增”企业不少于 7 家。实施产值超亿元企业培育工程,每年遴选一批制造业企业,纳入“超亿元”重点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扶持,力争到 2025 年,全区累计新增 15 家产值超亿元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统计局)
(六)实施企业上规行动计划。建立上规工业企业名录库,对具备上规潜力的制造业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扶持,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新上规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分期兑付。区财政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7%,且最高不超 20 万的额度支持 500 万元以下技改项目;按不超过研发费用的 7%,且最高不超 20 万元的额度支持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力争到 2025 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 100 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实施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强链补链”工程。围绕重点装备制造业做强“特钢—基础件/零部件—成套(台)装备”产业链。依托韶钢,做强做优高性能轴承钢、齿轮钢、曲轴钢、合结钢、模具钢、冷镦钢等汽车零部件用钢,补强广东装备制造业、汽车行业的特钢短板。围绕至卓飞高等龙头企业供应链,延伸发展覆铜板及配套材料,做强电子信息上游产业链。支持北纺智造打造设备互联、数据共享、智能控制的牛仔面料集成闭环生产线,提高纺织服装产业链竞争力。发挥生态优势,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引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重点发展方便食品、果蔬制品、特色饮料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启动“专精特新”型中小企业专项培育工程,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等方式进入领军龙头企业配套体系,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或细分市场的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对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 万元、20 万元和 5 万元的奖励。按不超过单个项目总投入的10%,且最高不超 100 万元的额度,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关键技术研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研发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三、提升制造业招商引资水平
(九)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加强对三大招商工作组、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建立制造业招商沟通协调会制度,重大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布局。坚持区领导带头招商,区主要领导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每月外出招商 2 次,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强化重大招商项目支持,要建立产业招商一把手负责制,重大制造业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由区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文广旅体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招商引资成员单位)
(十)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加强与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大湾区城市的招商合作对接,积极引进大湾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等项目,融入大湾区制造业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加强与国内相关重要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驻区中省企业、上市公司、在曲江有生产基地的大型企业(或分支机构)的紧密联系,及时掌握企业投资意向,吸引优质企业来曲江投资。丰富招商引资方式,探索以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手段,加快组建专业高效的招商队伍,提升招商引资的针对性与质量。扩大招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大型展会、投资推介会、高端行业论坛、协会年会等渠道,推介曲江营商环境及招商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招商引资成员单位)
(十一)全面推进产业链招商。按照“整体统筹、细化实施、招大引强”的总体思路,围绕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重点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发展后劲足的重大项目。明确我区重点领域的产业链优势环节、薄弱环节、缺失环节、重点配套环节等内容,有针对性开展产业链招商。(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招商引资成员单位)
(十二)强化重大项目引进落地协调服务。强化区政府招商政策的落实,建立区级领导挂钩推进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和协调服务,通过建立项目台账、召开协调推进会、现场调度等方式,健全项目推进和考核机制。系统谋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跨部门、跨区域、全域性地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立项、环评、用地、融资等困难,确保项目立项当年开工率达到 50%,已供地项目在半年内开工率达到 80%。(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进制造业“强核提质”
(十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增扩产、节能降耗、绿色制造等工业技改项目,在项目完工投产后,根据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2%比例的奖励,奖励金额企业不超过 50 万元。此政策可与省级技改扶持政策叠加享受。(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十四)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省、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对企业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按一定比例再予奖补。每家企业不超过 20万元,力争到 2025 年全区 R&D 支出占 GDP 比重达到 3.0%。鼓励企业发明创造,增加知识产权奖励力度。对获得广东省发明专利奖的,按市级奖励 1∶1 进行配套奖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获得省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对获得市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企业类)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支持龙头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
(十五)设立总部企业地方贡献奖励,加快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区具体情况,凡设在我区的总部企业,并按受该企业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 2 家,其当年对地方本级财政新增贡献增量超过 1000 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自认定次年起以2020 年对地方本级财政的贡献为基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
(十六)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实施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工程,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一次性给予奖补 30 万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产品换代、机器换人等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化改造,对于企业采购工业机器人整机或成套设备的,按照设备采购额 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 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十七)促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对制造业企业实施的“上云上平台”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区级财政按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按照 5%进行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 50万元。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在市部署的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项目、区级财政按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按照 5%进行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 25 万元;对系统性制造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在我区制造业企业得到运用的、区级财政按项目投资 5%进行扶持,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对 5G+制造业融合项目,区级财政在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按照 5%进行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十八)实施制造业“品质提升”工程。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参加韶关市制造业品质领跑者企业认定工作,对被认定为市制造业品质领跑者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8 万元奖励。发挥质量奖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制造业企业分别按市政府奖励金额的 50%给予配套奖励。大力实施标准战略,鼓励我区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活动。推行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对首次获得质量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外知名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8 万元的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十九)推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建设工业设计中心,组织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评审认定,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区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鼓励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对购买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按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 30%,最高 10 万元给予奖补。支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建成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投资额 30%、最高 15万元给予奖补。每年组织企业参加韶关“风采杯”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奖作品按优秀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工业设计交流论坛、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活动,对各项活动资助标准按不超过审核认定支出费用的 30%给予适当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 10 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五、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十)强化产业布局谋划。实施“优化布局工程”,坚持科学规划、错位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区产业园区规划修编。优化调整园区功能布局,合理配置商住、医疗、学校、仓储、研发等生活生产配套用地。进一步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快启动曲江乌石片区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华南装备园二期的征拆交地和开发建设工作,力争到 2035 年全区工业园区规划新增面积达到 10 平方公里以上。制定出台《韶关市曲江区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 年)》,科学规划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制定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和产业准入门槛和扶持政策,原则上各园区的主导产业不超过 2 个。将主导产业培育纳入园区绩效考核范围,引导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实施专业招商,力争到 2025 年园区实现产值超百亿元。(责任单
位: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
(二十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实施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改善园区周边交通配套条件,推进产城、园镇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周边城镇的教育、医疗、公交资源优势,加快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2020—2022 年全区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投资不少于 1 亿元。鼓励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鼓励动用各类资金,包括社会资金建设标准厂房,鼓励用边建设边销售的模式建成适合中小型成长企业的标准厂房,优化投资环境,真正实现“筑巢引凤”。力争 2025 年前标准厂房建成面积超过 10 万平方米。鼓励园区围绕产业特点建设检验检测公共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孵化器,提升产业发展平台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数据中心、5G 基站等“新基建”项目建设,以工业园区为试点,优先推进 5G 的布网和应用,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对导入 5G 产业项目给予厂房租金“三免两减半”的优惠。(责任单位: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住建管理局、区财政局)
(二十二)加快打造特色“园中园”。按照“立足基础、优势互补、产业集聚、关联协同”的原则,依托园区现有产业基础及资源优势,加快打造特色“园中园”。重点推动曲江经济开发区的食品园区建设,积极承接珠三角食品企业扩产项目转移,打造高端食品特色园区。(责任单位: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信局)
(二十三)鼓励园区市场化运作。探索市场主导型园区开发建设模式,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地产运营商等市场主体参与园区土地二级开发,投资建设工业大厦和高标准厂房等,打造市场化运营的“园中园”。探索实行“飞地经济”模式,与粤港澳大湾区地区联合共建园区,实现利益共享。(责任单位: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
六、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
(二十四)着力保障用地供给。全面实行工业用地红线政策,加强工业用地保护,确保工业用地总规模,保障制造业用地供给。制定存量工业用地收储和收购计划,全面梳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及零星分散低效用地,加大处置力度并纳入土地资源统筹。探索实行新型产业用地(M0)模式,鼓励企业节约用地。(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支持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提高厂区容积率。对工业项目不改变用地功能的原厂区进行改扩建的,免除补缴出让金。支持企业盘活闲置用地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并招引项目,对于盘活闲置用地建设标准厂房并负责自主招引项目入驻的投资商,按其所建标准厂房内引进入驻项目投产之日起 3 年内对地方经济贡献 50%的比例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落实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激励机制,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根据《韶关市曲江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考核奖励办法(试行)》(韶曲府办〔2016〕45 号),制订《韶关市曲江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激励办法(试行)》。重奖考核达标金融机构,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人行曲江支行、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金融办)
(二十七)鼓励企业改制上市。加大对全区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上市融资方面的培训,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支持企业上市融资。贯彻落实《韶关市促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若干措施》(韶府规〔2019〕14 号),鼓励和推动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跃发展。(责任单位:人行曲江支行、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二十八)实施制造业人才“培土”工程。加快技能型人才培育,支持鼓励制造业企业与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曲江职校等院校进行对接,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和“订单式”人才培训,商讨合作办学模式,探索开设与我区主导产业相衔接的示范专业,为我区制造业发展就近精准培养技能型人才。支持企业引进各种急需高级人才,严格落实各项人才政策,促进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二十九)实施高管人才扶持措施。对连续两年度产值达到1 亿元以上且平均产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增速 5 个百分点的企业或者上年度工业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且投资增速不低于 15%的企业,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三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实施创新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利用财政资金培训一批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织企业家到国内知名大学培训学习,每年培训经费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支持企业和个人参加 “创客广东”韶关地区赛,对地区赛优胜项目进行奖励,企业组 1、2、3 等奖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创业团队组 1、2、3 等奖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三十一)深入推进并联审批改革。大力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推行网上并联审批,落实政务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目标。探索投资承诺制试点,推行“先建后验”模式,以目录清单式向社会公布准入条件及相关规划、安全、环境、消防、节能等方面标准和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在投产前完成所规定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即可。创新中介服务方式,推行“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三十二)全面清理现行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所列项目、标准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十三)加强对优秀企业及企业家的表扬与宣传。按照税收贡献、就业贡献、行业影响力等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参加评选“韶关市创新成长民营企业”以及“韶关市优秀企业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平台对受表扬的企业及企业家进行大力宣传推广,着力营造亲商重商、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人社局)
七、加强体制机制保障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制造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谋划推进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确保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各镇、区工信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一把手是工业经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要牵头抓好各自负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直相关部门,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三十五)健全体制机制。区委、区政府定期召开全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举办党政领导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健全区级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机制、重点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企业精准帮扶。建立工业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园区合作新模式,理顺税收分成、土地收益、社会事务管理等体制机制,创新实施飞地园区、飞地招商等合作形式,实现利益共享,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直相关部门,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三十六)强化资金保障。2020 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500 万元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后续年度根据财政收支情况逐步增加,确保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三十七)完善考核评价。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定期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区工信局每年对制造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措施,确保本实施方案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直相关部门,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韶曲委字〔2020〕7 号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韶关市曲江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qujiang.gov.cn/sgqjgyxxj/gkmlpt/content/1/1907/post_1907830.html#1013
曲江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