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什么不同
湾企服政策指引: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面存在一些不同点和相同点:
不同点:
1、适用政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政策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等,而非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政策 。
2、适用对象: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在特定时间段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而非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 。
3、优惠期间: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针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非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则从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4、税前扣除时间:高新技术企业在购置年度即可一次性税前扣除,而非高新技术企业则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
5、优惠力度: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金额限制,并且可以享受100%加计扣除。相比之下,非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能超过500万元,并且不能享受100%加计扣除 。
相同点:
1、购置范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包括购买他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2、购置时点确认:无论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非高新技术企业,都按照相同的原则确认固定资产的购置时点。
3、不包括房屋、建筑物:允许税前一次性全额扣除的新购置固定资产均不包括房屋、建筑物。
4、自愿选择:企业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全额税前扣除政策 。
根据2023年的第37号公告,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这为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提供了购置固定资产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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