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修订《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发展扶持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南沙园区的健康发展,我局拟对《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发展扶持办法》(下简称“《办法》”)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改名称
根据上级人社部门要求,南沙园区的规范名称应为 “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拟将《办法》的“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表述统一修改为“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
二、修改各扶持阶段的时限
为应对疫情,鼓励人力资源行业快速发展,拟对《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园区建设扶持阶段均往后延长1年。
三、修改实施期限
根据《办法》第三条的修订内容,拟对《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实施期限相应延长1年。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公众如有意见的,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反馈意见途径:
1.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邮编:511458;
2.电子邮箱:nsrsjyk@126.com。
附件: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2020年12月22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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