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给科技创新企业更多甜头(科技创新小巨人奖励60万)
5月29日上午,广东省科技厅举办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培训会”的第十一站走进清远,建滔(连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国强听课后很兴奋:“我们这样的科技型企业能发展这么快,主要得益于投资环境好、政府支持力度大。现在政府送来了更大的‘礼包’。根据省政府的‘粤12条’(《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不仅要建立‘科技创新券’奖补企业,还要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的科技企业给予补偿,真是太给力了。”
近年来,广东通过创新基金、税收优惠、孵化服务等政策“组合拳”,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一个个科技“小巨人”茁壮成长,成为转型升级的生力军。截至目前,全省已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01家,其中85%以上建在企业;科技部门共支持建设37家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和7家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14年,全省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超1627亿元,占GDP的2.4%。
广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往往因“轻资产”的特性,很难从传统信贷渠道获得急需的发展资金。为突破瓶颈,广东一方面深化科技金融试点,设立总额为5亿元的“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以科技金融方式引导和带动数以倍计的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支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另一方面,形成了国家、省、市、区(县)四级结构完整、制度规范的创新基金运作体系,共有26个单位设立地方创新基(资)金,年度规模合计超过4.4亿元。
解决了创新成长的“第一桶金”,广东努力促使各种科技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汇聚,为企业打造高层次的科技创新平台。目前,全省各类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平台超过1600家,并组建104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通过组建联盟,可以构建一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围绕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组织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并联合攻关,辐射、带动一大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广东省科技厅厅长黄宁生说。
今年2月发布的“粤12条”,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来说,更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政策工具包”。“广东开展的‘科技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体现了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特点。”中国科学技术战略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郭铁成表示,所谓创新券实际上是一种“创新货币”,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研发人员购买科研服务,科研服务人员持创新券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因创新而生,为创新而在,代表“创新驱动发展”的方向。然而,它们的生长发育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来自各方面的扶持。
是把宝贵的扶持资金和政策送给高大上的企业锦上添花,还是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广东选择了后者,它们最需要、也最期待各种创新资源的支持。广东的经验表明,舍得育苗,才能育成大树,也能获得最为可观的回报。
当一个个科技“小巨人”都长成真正的“大巨人”、产业水准开始步入引领世界的行列时,其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将得到强大支撑,这些“小巨人”也定会成为一地、一省、一国的产业支柱。
附件:
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入库条件
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是指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专利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件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