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购买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发放“以工代训”等政府补贴项目服务的公告
为提升我区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全面落实我区十项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工程和以工代训工作,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6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 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以工代训“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86号)等精神,现向社会公开购买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发放“以工代训”等政府补贴项目的服务,相关项目信息如下 :
一、购买服务主体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
二、购买服务项目
对番禺区辖区内申领“以工代训”、“企业适岗培训”及其他政府培训补贴的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受理、审核和补贴申报资料查核等服务。
三、项目内容
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开展“以工代训”、“企业适岗培训”及其他政府补贴性培训的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受理、审核和补贴申报资料查核、督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工代训补贴项目
1.分片对区内符合以工代训申领条件的企业(初步统计约3万家,补贴人次约27万人,具体数量以符合条件为准)开展补贴申报系统操作培训班;
2.建立客服队伍,处理解答申报企业遇到的问题;
3.受理、复核企业补贴申报资料,核实并指导企业申报;
4.审核、整理汇总企业网上申报资料;
5.按市进度要求完成上述补贴发放审核工作,定期向区人社局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二)企业适岗培训及其他政府补贴性培训的补贴项目
1.建立客服队伍,处理解答申报企业遇到的问题;
2.对企业和机构提出的培训申请进行受理;
3.对企业和机构备案信息收集,汇总,核实并建立电子档信息台账等工作;
4.对企业和机构的培训过程进行检查、回访;
5.对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过程、结果进行检查;
6.对企业和培训机构申报补贴资金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查核。
7.按市进度要求完成上述补贴发放审核工作,定期向区人社局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8.委派外聘培训质量督导员开展督导工作。
四、项目服务期限
按区人社局的要求,以完成该项目为期限。
五、资格要求
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有丰富的办学教育管理经验。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缴费的良好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最高限价(暂定):86.4万元。
七、公告时间
1.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2.请于12月2日下午5时前与我局联系并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方案、报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等资料。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联系人:林良教,联系电话:020-8463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