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一至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结果的公示
湾企服政策指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1446号),经企业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我厅组织对第一至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了复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1446号),经企业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我厅组织对第一至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了复核。现将拟通过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拟撤销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11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3日
原文链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一至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结果的公示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676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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