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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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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湾企服政策指引: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信息通信业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4〕77号)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5〕3号)要求,做好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产业发展态势,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4年统计年报、2025年月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汇集各方资源力量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通知有关要求,立足制造业当家,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加强中小企业出海服务的系统化供给,组织有关服务机构与有出海意向的中小企业精准化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入企、市场开拓、国际人才、管理提升、跨境金融、权益保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畅通信息渠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力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

  二、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先进制造业中外合作区、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中德(揭阳)中小企业合作区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双多边对外合作机制作用,组织展会论坛、经验交流、跨境撮合、人员培训等活动,对接国际优质资源,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三、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深化开放合作,以集群为单位参与国际合作机制和交流活动,深化人才、技术、资本、资源等合作,助力集群内企业实现“抱团出海”。

  四、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出海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每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年度总结报告报送我厅(服务建设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8日 

 

 

 

原文链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http://gdii.gd.gov.cn/gkmlpt/content/4/4670/post_4670871.html#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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