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示
湾企服政策指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发动符合标准的企业申报,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发动符合标准的企业申报,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7日至10月3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
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示
https://www.yunfu.gov.cn/gxj/zwgk/gggs/content/post_1740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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