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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湾企服政策指引: 现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二、本次申报可同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前期已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但未通过审核的,可在系统中重新申报,如系统中提示材料已提交的,请联系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退回相关材料。

  三、如企业本次无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计划,或自评尚未达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仅计划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可按照《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3年11月8日前在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即可。

  四、白云区将于2023年9月22日前完成初审及系统提交,请各企业严肃对待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予以仔细校对,关注申报系统后续流程及系统提示,超过截止时间的,原则上不再接收材料及退回修改。

  五、其余事项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通知要求为准。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9日    

 

 

 

 

 

 

原文链接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https://www.by.gov.cn/gzbykgsx/gkmlpt/content/9/9218/post_9218182.html#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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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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