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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湾企服政策指引:为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储能、安全应急、数字创意等战略性产业集群以及食品工业、纺织服装、家电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家(需提供相关管理办法或工作通知等佐证),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特别是中心成立时间、人员、专利数量等硬性指标,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赴有关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名单请按要求进行排序,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于2023年8月11日前报送我厅(生产合作处)。

 

 

  附件: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5.地市推荐汇总表

  6.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8日 

 

 

 

 

 

原文链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198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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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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