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资金“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项目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湾企服政策指引: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穗埔财〔2022〕776号),现对上级资金“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项目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穗埔财〔2022〕776号),现对上级资金“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项目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2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32290270;邮箱:xuman@hp.gov.cn。
附件:“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项目资金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3年4月11日
原文链接
上级资金“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项目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https://zcdx.gdd.gov.cn/wedPc/notificationDetail?param=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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