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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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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湾企服政策指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三个一批”企业培育,着力打造一批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中小企业,支持、鼓励和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化发展,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奖励政策
 

 

 

佛山市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中......):

█ 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元

█ 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20万元。

 

 

 

奖励指南
 

 

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三个一批”企业培育,着力打造一批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中小企业,支持、鼓励和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化发展,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和培育,提升其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以及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用,带动我市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遴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技术创新和融资能力强,发展速度、效益和质量好,符合“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名录库,实施重点培育。力争到2024年,全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000家;力争推动100家以上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300家以上企业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培育及奖励对象
本方案培育及奖励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由国家、省、市工信部门组织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认定一次。重点“小巨人”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择优遴选。


四、培育措施
(一)给予认定奖励。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现金奖励;对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现金奖励。企业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国家、省、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先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企业管理、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三)提供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及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
(四)推动创新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创客中国”等创新创业系列比赛,以及与赛事成果的优先落地对接,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参与制造全流程协同创新。
(五)加强企业培训。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搭建企业家之间交流平台,对中小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着力提高制造业企业家对专精特新发展的认识和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支持开拓市场。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佛山)机械装备展览会”等国内外知名的展销会、博览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加强对各区、镇(街)和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的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有关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区、镇(街)要设立工作小组,负责挖掘优质企业,指导企业申报入库,促进企业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合力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各种媒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政策措施的宣传和推广,积极营造抓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经验,挖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成果,树立典型标杆,推广成长经验。运用新媒体对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宣传,引导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动态管理。每年组织遴选一次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并向社会公开,为入库企业发放牌匾。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进行复核认定。根据国家、省工信部门的安排,优先推荐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原文链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fsiit.foshan.gov.cn/fssgyhxxhj/zwxxgk/yjzj/content/post_537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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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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