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质量提升活动推广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湾企服工作指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9〕17号)的规定,现对质量提升活动推广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9〕17号)的规定,现对质量提升活动推广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
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22322918;邮箱:zlfzc@gdd.gov.cn
附件:质量提升活动推广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671180.html
广州市 黄埔区 天河区 南沙区 增城区 越秀区 荔湾区 海珠区 白云区 番禺区 花都区 从化区
评价体系 评分标准 行业领域 材料清单 申报技巧 日常管理 研发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