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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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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是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设立用于推动合作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的业务。资金池将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降低合作银行贷款风险,提高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切实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有贷款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与资金池23家合作银行任一家提出贷款需求,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纳入资金池管理;(23家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润银行、江西银行、长沙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华兴银行、东莞银行、邮储银行、南粤银行、华夏银行、广州农商行)。 

 

纳入资金池的贷款项目享受保障额度和期限、利率优惠、审批快速、专属服务等。

 

申请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广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规模。要求最新一期的年度营业收入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

(三)企业类型。

1.承担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及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2.国家部委、央企集团以及在穗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以自身科技成果或引进科技成果在穗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

4,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

 

合作银行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批量或单个贷款项目报送的方式。

1.批量入池贷款项目报送。
合作银行以台账的方式将所发生的批量贷款项目主要情况提交至受托管理机构审核,有关材料要求如下:(1)《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贷款项目名单》:(2)《承诺书》:(3)贷款批复有关证明材料。

2.单个入池贷款项目报送。

合作银行将单个入池贷款项目的有关情况提交至受托管理机构审核。有关材料如下:(1)贷款批复或放款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2)《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信贷方案报送表》;(3)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符合《管理办法》中企业类型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5)最新一期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依据政策文件名和条款:
《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1)2号)

 

 

2022年6月20日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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