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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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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仲恺高新区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来源:区科技创新局 

惠仲委办〔2020〕6号

 

各园区,各镇(街道),区直及驻仲恺各单位:

  《仲恺高新区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意见》业经区管委会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惠仲常务纪〔2020〕5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技创新局反映。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仲恺高新区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全面提升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与任务

  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高质量发展一批,形成梯队发展。力争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300家(含重新认定),有效期存量达510家;2021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320家(含重新认定),有效期存量达550家;2022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360家(含重新认定),有效期存量达600家。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强化任务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各园区、镇(街道)及区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科技型企业信息数据库。根据辖区企业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等基本情况,建立科技型企业信息数据库,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工作,分已认定、重点推动、储备认定等类型进行有效管理,及时跟踪服务。

  (三)增强培育力度。开展科技型企业专利布局、促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专项活动,引导企业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培育发展(申请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当年申请通知为准)。

   (四)强化辅导服务。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企业培训、委托第三方培训、政策宣传辅导、现场考察辅导等工作经费,统筹做好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质量(申请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当年申请通知为准)。

  (五)配套奖励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每家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进行配套奖励(同一企业三年内仅奖励一次,配套奖励费标准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为准。申请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当年申请通知为准)。

 

  三、有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仲恺高新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科技创新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各园区、镇(街道)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创新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园区、镇(街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健全管理机构,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在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优先足额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资金预算,以保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区科技创新局、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激励奖补政策有效落实。

 

  四、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有效期3年。

  (二)本实施意见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www.hzzk.gov.cn/zzgxqgwhmhwz/zwgk/gzwj/gfxwj/content/post_3902740.html

 

 

2022年4月10日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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