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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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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

 

各有关企业:

  为引导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珠工信〔2020〕118号)要求,我局现开展2021年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请参照《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见附件1)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内容。

 

第三条 优先遴选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设备制造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 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珠海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三)企业上年末总资产 2000 万元以上,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 3000 万元以上。

(四)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10%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五)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 3%以上。

以上(三)(四)指标要求,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可适当降低不超过 20%。

 

第五条申报“专精特新”企业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一)专业化评价指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全省前列或在我市处于领先位置;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

(二)精细化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管理模式、方法、系统;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三)特色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

(四)新颖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 2 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 10 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主导(参与)制修订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SC/WG工作;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含分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

  (四)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市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三、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将2021年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材料(A4纸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附件3仅需提供电子版)于6月18日前报市工信局(香洲区康宁路66号303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kjjdxf@zhuhai.gov.cn。

  (二)项目申报结束后,市工信局将组织相关评审人员赴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评审。申报单位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

  附件2: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附件3:2021年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4日

 

 

2022年3月24日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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