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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经济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高层次人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经济贡献奖励兑现工作,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组通〔2018〕122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办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自企业在本区成立之日起(以营业执照为准,下同)5年内按照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予以奖励:

 

(一)申请人持有杰出人才A证;

 

(二)企业在本区成立之日起5年内累计净利润达到2000万元,或获得新药证书(Ⅰ类新药放宽到8年),或获得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累计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5日—10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如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资助标准

按照企业提出奖励兑现申请时上一财务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予以奖励。奖励期自符合上述条件当年至企业成立第5年。

 

 

四、联系方式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受理大厅(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305室),联系电话:(020)31604863。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经济贡献奖励申报指南.docx

 

 

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10月16日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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