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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项目条件

拥有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行业领先企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示范企业、生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单位、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企业、已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经省认定的2020年省专精特新企业等均直接列入属于“两高四新”企业范畴。

 

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领域企业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IAB(“新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和“新产业”领域中的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NEM、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企业;

2.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在知识产权、产业技术方面有突出成就(三者符合其一)

3.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标准中的一项以上;或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指标中的至少一类指标(二者符合其一)。

4.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

 

▌奖励方式 

(一)投入财政资金,以直接股权融资方式优先支持“两高四新”企业发展。财政资金退出时给予让利(3年内无偿退出,3-5年退出按国债同期利率收取,5年以上退出按市场化方式)。

(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保证保险费)予以补助;对企业利用融资租赁进行设备更新给予补助。市工信局相关专项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有关入库企业。

(三)整合各类基金、创投、上市中介等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获得股权融资,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尽快进入资本市场。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启动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上限300万。

(四)对入库的企业开展人才培育计划,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与知名高校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库企业高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发展。

 

 

 

 

2021年8月24日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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