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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第八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数字化牵引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报指引(修订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引》),结合我市城市试点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第八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范围

 

  入库项目的范围为我市纺织服装、玩具创意、新材料与日用化工、大健康与现代食品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和其他数字化改造项目两个类别。同时,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情况的函》(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5〕14号),试点行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密切相关的配套企业一并纳入改造支持范围,配套企业申报入库项目的范围与试点行业企业申报项目对应类别相同。

 

  二、入库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和项目建设要求应符合《申报指引》相关要求,申报的项目须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类中小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进行数字化改造和申报项目入库。

 

  三、入库项目申报

 

  入库项目申报由各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入库项目提交材料详见《申报指引》),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入库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切实履行好前端审核部门职责,于11月1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及《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继续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鉴于数字化转型标杆类别项目入库数量已达到限额,本次申报数字化转型标杆类别奖补和申报其他数字化改造类别奖补的项目如通过入库审核均按其他数字化改造类别项目的支持标准予以奖补。

 

  (二)试点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密切相关的配套企业申报时,须提供其作为试点行业配套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供货合同等)。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省市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

 

  附件1: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报指引(修订版) .wps

 

  附件2:汕头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入库申请表.et

 

  附件3: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wp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8日

 

  (联系科室: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促进科,电话:8686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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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方向)第八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hantou.gov.cn/jxj/zwgk/tzgg/content/post_2572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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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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