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请认定企业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企业为 2023 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免予申请)。
二、认定(复核)标准要求
认定(复核)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认定(复核)程序和进度安排
(一)认定(复核)采取线上方式。企业依据自愿原则,按属地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其中,认定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复核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企业在培育平台线上填报和提交佐证材料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前(10月20日24:00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模块将关闭)。
(二)企业将每份材料扫描为一个单独的PDF文件,再按照佐证材料清单目录编号排序将所有PDF佐证文件放入一个以企业全称命名的文件夹后形成压缩包上传至培育平台“附件-其他材料”中。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并加具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及时上报。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线上审核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及汇总上报,于10月23日前行文推荐上报,上报文件汇总表见附件3、4,上报材料包括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需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三)加强沟通指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做好解释说明。
五、注意事项
(一)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我局将为申请企业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二)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打印并签字盖章,按佐证材料清单要求上传。企业应如实、准确填报申请表,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审核结果。
(四)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并做好记录,数量少于100家(含)核查比例不低于10%,数量大于 100家核查比例不低于5%,重点审查不良中介参与情况、研发人员与研发投入的真实性等;市工信局也将加大实地核查力度。
(五)如发现企业与不良中介深度捆绑、出现数据造假等情形,将依据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认定或复核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江城区:3118016 阳东区:6631193
阳春市:7711982 阳西县:5529622
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 海陵:3890331
高新区:3826928
附件:1.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0日
(联系人:苏广涛、敖梅英,电话:341285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www.yangjiang.gov.cn/yjgxj/gkmlpt/content/0/979/post_979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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