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领取新认定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免申即享”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变更范围
(一)更名。
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二)重大变化。
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二、申请材料
(一)更名。
1.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栏目点击“我要办理”,在线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所有内容均必须填写)并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申请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人变更为更名后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
6.2025年度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8.承诺函原件(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重大变化。
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除需要提交上面1-8项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见附件);
2.研发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立项证明文件,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3.近三年(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佐证材料(如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科技人员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
5.参与标准制定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6.变更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7.变更当年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提供企业职工变更当年年底社保清单汇总表、科技人员学历证明文件等;
8.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人员签字加盖公章)。报告须带有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验证码和报告编码;
9.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研究开发费用,和变更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审计/鉴证人员签字加盖公章)。专项审计报告须带有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验证码和报告编码,专项鉴证报告须附有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8443)备案的二维验证码和报告编码;
10.近三个会计年度(变更当年及变更前两年)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1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变更登记通知书、股权重组情况等);
12.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请企业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填报,下载打印后法人签字盖章,并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在受理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区主管部门。
(二)区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所在区主管部门核对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对高企变更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审查无误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组织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提交的资料组织专家评审,并按有关流程开展后续工作。
四、材料编制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材料编制要求。
企业请将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编制目录后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骑缝章。
(二)注意事项。
1.原则上专利变更需提交单个专利的手续合同通知书,如提供批量著录项目变更审批通知书,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布公告(http://epub.cnipa.gov.cn/)进行查询,选择事务数据获取每个专利的著录事项变更详情;
2.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前核对“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注意须填写经办人手机号码;
3.承诺函自拟(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须承诺“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出具专项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凡符合条件并为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应在提交专项报告的同时提交《中介机构承诺书》(列明成立时间、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全年月均职工人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人数及占比,人员职业道德、政策掌握程度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业务执业能力等情况)。
五、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受理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10月8日。
(以寄出时间为准,超出受理时间寄出的不予受理)
(二)咨询电话。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6548598、88102087、88102613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82918756。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22185575。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0755-22320375。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0755-88168131、88168132。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0755-88177457、88177458。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0755-28930852。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0755-23332786。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88211311。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0755-28318304。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89660801。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0755-22100937。
特此通知。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9日
原文链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975396.html
标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