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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广州市第六批数字化产品清单的公示_20260901_180805.xlsx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6〕70号)。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自治区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区组织本批次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828/5864.html)。

 

  (二)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筹集配套经费。

 

  (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于2026年10月8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二)请归口管理部门于2026年10月10日16:00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kjtzt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三)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0471-6328568

 

  (二)组织推荐

 

  联系电话:0471-6328603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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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609/t20260901_2947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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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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