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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推动工信经济扩量提质,现发布2026年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专题,详细信息见各专题《申报指南》(附件3-10)。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依法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仅限申报一个专题。

 

  (三)同一申报单位(含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获得市级财政资金。

 

  (四)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符合《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满足《申报指南》明确的专项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项目入库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henbao.gxj.gz.gov.cn)。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参考《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或联系技术支持电话、QQ(附件1)。申报材料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项目扶持资金。获得扶持资金的申报单位如需提供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二)具体流程

 

  1.企业申报流程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企业,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企业管理员账号。

 

  (2)填报。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初审。

 

  (3)提交预审。企业管理员初审完毕后,在申报系统提交给区主管部门预审。

 

  2.申报时间节点

 

  (1)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奖励专题。本专题在《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政策有效期内,持续开放申报通道。企业符合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后3年内整车产量累计达到10万辆及此后实现每新增5万辆产量条件的,可随时在线提交申报。

 

  (2)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系统于8月31日9:00开放申报,10月31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10月31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如被区主管部门退回修改,须在11月3日18:00前完成重新提交。

 

  (3)其余专题。申报系统于8月31日9:00开放申报,9月30日18:00关闭申报通道,项目单位须在9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如被区主管部门退回修改,须在10月10日18:00前完成重新提交。

 

  请各申报企业合理规划时间,尽早完成线上系统填报并提交,预留充足的材料审核与修改调整时间,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点提交后,因申报材料不齐、填报内容有误被审核退回,错失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机会。

 

  3.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

 

  (2)涉及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奖励专题的审核。区主管部门需于收到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后10日内,在申报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在系统提交同时,将本专题申报项目汇总,推荐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在申报系统下载《推荐申报汇总表》,盖章后回传。

 

  (3)涉及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的审核。区主管部门需于收到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后3日内,在申报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在系统提交同时,将本专题申报项目汇总,推荐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在申报系统下载《推荐申报汇总表》,盖章后回传。

 

  (4)涉及其余专题的审核。区主管部门在9月30日18:00前在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单位首次提交材料的审核,在10月10日18:00前在申报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并下载《推荐申报汇总表》,盖章后回传。同时于10月10日18:00前分专题汇总推荐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对应专题《申报指南》和主管处室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根据要求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具体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附件3-10)。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若申报材料涉及发票,需按单张发票逐一清晰上传,杜绝发票重叠遮挡等情况。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项目的推荐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申报指南所列支持标准为奖励上限,企业获得支持金额视当年财政资金预算额度统筹确定。

 

 

 

 

  附件:

 

  1.联系方式

 

  2.申报承诺书

 

  3.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4.新车型导入及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5.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专题申报指南

 

  6.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车型认定车辆补贴专题申报指南

 

  7.5G车联网示范推广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专题申报指南

 

  8.支持汽车核心零部件新生产线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9.建设核心公共服务平台补助专题申报指南

 

  10.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量产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1日

 

 

 

 

标题
 

原文链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984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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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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