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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陕西省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补助实施细则》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商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方式实现融资,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对企业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成功发行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或以技术产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票据并完成融资的,按照实际融资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按照省级相关政策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依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融资项目真实合规,资金已实际到账,且主要用于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能扩建等科技创新活动;
(三)已按相关规定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等手续。
四、申报材料
(一)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补助申报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产品发行方案、承销协议、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四)资金到账凭证及融资成本支出凭证;
(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
(六)企业信用报告;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区工信局或商洛高新区科经局,由县区工信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初审后,于2026年9月30日前统一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
(二)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三)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某某
联系电话:0914-2313668
电子邮箱:slgxjcxk@163.com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
关于开展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hangluo.gov.cn/gxj/info/1033/468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