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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学历资历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

 

  (三)业绩能力条件。申报人员应在专精特新企业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符合湖北省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业绩成果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逐级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同级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报送至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各推荐单位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专家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组织面试答辩。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市人社职改部门确认发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确保评审质量。评委会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权威。

 

  联系人: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 张老师,联系电话:0717-6251234。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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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宜昌市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6/8/24/e6d73a0cde36487b9b68480828f3fe49.shtml

 

 

 

 

 

2026年8月24日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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