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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6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4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4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此次考核。2025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3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此次考核范围。

 

  三、评价考核内容

 

  1. 组织管理。包括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开放共享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与实施情况,新建设施与新购仪器查重评议情况,推进集中集约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等。

 

  2. 运行使用。包括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维修维护及盘活利用情况,支撑本单位开展重大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等。

 

  3. 共享服务。包括科研仪器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对外开放服务及收费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收费金额变化情况,服务外单位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向民营企业开放、用户评价等情况,通过技术攻关、验证评价、应用场景开发、示范推广等推进科研仪器及配套试剂、数据库等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的工作及成效。

 

  四、有关要求

 

  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

 

  3. 请各参评单位于9月13日(周日)17:00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岳琦、赫运涛,010-58881118、58881116

 

  科技部四司:闫益康,010-58881505

 

  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一、组织管理情况

 

  1.统筹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开放共享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与实施情况,新建设施与新购仪器查重评议情况,推进集中集约管理情况。

 

  2.科研仪器开放率。已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总原值占应开放仪器总原值的比例。

 

  3.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岗位设置、技术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评价考核的制度与实施情况,人员队伍的规模结构、专业化水平,开展技术方法创新、仪器功能开发的进展成效。

 

  4.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在线服务平台可预约仪器比例。

 

  二、运行使用情况

 

  1.运行情况。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

 

  2.使用成效。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维修维护及盘活利用情况,支撑本单位开展重大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等。

 

  三、共享服务情况

 

  1.共享机时。科研仪器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

 

  2.对外服务成效及用户评价。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服务及收费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收费金额变化情况,服务外单位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向民营企业开放成效,代表性用户的评价等。

 

  3.服务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通过技术攻关、验证评价、应用场景开发、示范推广等推进科研仪器及配套试剂、数据库等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的工作及成效。

 

原文链接

标题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6/202608/t20260818_197157.html

 

 

 

 

 

2026年8月19日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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