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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各相关企业:
依据《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6〕54号)相关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并拟定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使用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共计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实名向惠州市商务局反馈。
二、资金发放安排
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走流程报送市政府审定并向市财政局请拨专项资金款项下达至各县区财政局,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会本辖区财政部门拨付。请相关企业仔细核对收款账户信息,保持通讯畅通,留意查收资金款项。
三、咨询渠道
1.政策及业务咨询:惠州市商务局 0752-2680106
附件: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分配安排计划表.xls
惠州市商务局
2026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
2025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http://swj.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5833514.html
2026年8月17日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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