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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7年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7年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统筹实施省、市技术改造政策,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6〕40号,后称《省入库通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3〕16号,后称《市若干措施》)要求,现组织开展2027年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设备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向

  1.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省、市项目同时申报、同时评选,通过评选的项目入选市项目库,在市项目库中按要求通过开展竞争性评选择优推荐90个项目进入省项目库。

  2.项目备案的总投资额500万(含税)以上,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投资额(不含税)不低于300万元。

  3.同一类型固定资产投资遵循省、市(含区)财政资金不重复奖励原则。

  4.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除融资租赁补贴以外的市(含区)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投资未获得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二)保险增信补贴方向

  该措施仅为省级政策,通过评选的项目入选省项目库。

 

  (三)融资租赁补贴方向

  1.该项措施省、市政策衔接实施,省、市项目同时申报、同时评选,通过评选的项目入选省、市项目库。

  2.项目未获得过省、市级技术改造资金以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获得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融资租赁政策支持的项目,本次市级财政资金不重复支持。

 

二、支持范围

 

  1.支持企业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手段开展技术改造;重点倾斜支持企业扩大应用具身智能替代旧设备开展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十五五”期间我省拟大力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及规上工业企业、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等技改后有成效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新赛道产业生产端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2.支持项目须在佛山市内实施,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佛山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3.项目需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原备案证明确的竣工日期。

  4.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的项目。

  5.已获得省、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此前已开展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不得申报。

  6.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项目。

  7.同一项目可选择融资租赁补贴、保险增信补贴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以上政策支持且符合省、市设备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式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市设备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式。

  8.《省入库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其他要求。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

  1.有意愿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本通知选择符合条件的支持方向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要求:

  (1)本次省、市政策统筹实施,省、市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2)项目实施单位参考附件2提供相关项目入库申报材料。

  (3)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要求按时按量提交。如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执行。同时也请企业做好资料存档,以备检查。未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的不得纳入2027年省、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3.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项目申报请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020-87783823)和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在佛山扶持通上传的电子申请材料需与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申请材料保持一致。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7年省、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二)项目评审流程及要求

  按照附件2执行。对需要各区初审并推荐的项目,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将相关材料于2026年8月31日前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需要各区评审的项目,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将项目入库计划于202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

 

  (三)项目入库

  1.设备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项目。通过项目评审的项目入选市级项目库。在市级项目库中推荐不超过90个设备奖励项目入选省级项目库。

  2.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项目。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2027年省级项目库,其中融资租赁方向项目同时纳入市级项目库。

  3.项目经审核、公示、集体审议、报分管市(区)领导同意等程序后分类入选省、市级项目库,其中省级项目库计划将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

 

  (一)省、市入库工作时间较紧,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应尽早做好企业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按时将相关申报材料和项目入库计划等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不予受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材料原则上不再允许进行修改补充。

  (二)附件2-5根据佛山市实际进行部分修改,项目实施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各区的汇总上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2-5进行编制。项目实施单位在网上系统申报过程中,系统上填报的发票信息和上传的发票扫描件信息应保持一一对应,不能对应的发票应予剔除。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入库通知》、《市若干措施》及后期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附件:

  1-1.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

  1-2.2027年佛山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

  2.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及评审流程(佛山市)

  3-1.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设备购置、土地购置、建安工程明细表(佛山市)

  3-2.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保险增信补贴方式)项目保费明细表

  3-3.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融资租赁补贴方式)项目融资租赁款明细表

  4.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佛山市)

  5.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佛山市)

  6.绩效目标表(佛山市)

  7.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指导目录(2026年版)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7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禅城区-何伟东-82340856;南海区-陈宝欣-86332245;顺德区-张英-22831241;高明区-华梦思-88887900;三水区-孙一戈-8775571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欧亚飞-83385269)

 

 

原文链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7年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http://fsiit.foshan.gov.cn/fssgyhxxhj/zwgk/tzgg/content/post_7207861.html

 

 

 

 

2026年8月9日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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