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工作的函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工作的函
遂溪县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办法》(粤财工〔2024〕108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工作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6〕1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算对象
(一)我市2021-2025年期间获得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支持的测算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以及申报2027年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入库的测算项目。
(二)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请严格对照《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和《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办法》,加强项目清算初审把关,全面核实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规模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信息,防止通过打包拼凑项目、以非制造业项目等方式申报,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本次清算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测算项目。测算项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土地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项目单位主营业务为制造业,且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投资应按规定纳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
(二)请各县(市、区)指导企业加紧编制清算材料。请将测算项目清算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对接项目单位,严格按清算工作指引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编制测算项目清算及验收(完工评价)材料,并从严审核把关清算材料,对推荐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全面开展项目整体清算。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本次申报将同步对本市测算项目2021-2025年期间累计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清算。如前期测算项目2021-2025年实际总投资未达到5亿元或不符合《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办法》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等规定所获得的奖励资金以及《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重复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在清算时将要求项目单位退回已获财政资金或对拟支持资金进行相应扣减。
(四)加强项目验收工作。对于前期已完工的支持项目,引导企业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验收(完工评价)准备工作;当前未完工的支持项目,待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完工评价);对未按规定完成投资或中途中止实施的支持项目,需及时上报情况并提出资金处置方案,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退回奖励资金。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请遂溪县人民政府、湛江经开区管委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单位编写清算资料(每个项目单独编制),项目单位于2026年8月28日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在线提交测算项目清算材料,或通过访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gdii.gd.gov.cn/),在首页点击“数字工信公众服务”进入。技术支持电话:020-87783823、13609085751。同时请遂溪县人民政府、湛江经开区管委会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清算资料汇总后书面推荐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项目现场准备纸质材料5份用于现场核查)。
附件下载: 公文附件.zip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26年8月3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陈宇晖,联系电话:3333143 市财政局联系人:冯雄龙,联系电话:3220870)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工作的函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gyxxhj/zwgk/tzgg/content/post_22098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