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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六批)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六批)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第六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组织实施,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抓紧梳理报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支持重点行业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具体要求可参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附件1)。

 

二、项目要求

 

  (一)企业要求。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行为,积极配合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工作。

  (二)总投资要求。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

  (三)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建设状态。项目为已开工在建项目,应完成必备的审批备案手续,处于规划等早期阶段(包括未可研、未立项、未开工等)的项目不可申报,已完工项目不可申报。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设备更新内容和技术改造内容,纯土建类项目不可申报;项目如有合理必要的配套建设工程等情况,需一并在项目建设内容中说明,用于配套建设工程的贷款需求占比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项目在购置设备或技改环节如有购买原材料、软件和数据服务、支付人员工资等方面资金需求,需在项目建设内容中明确。

  3.项目不得涉及隐债或为信贷准入负面项目等情况。

  4.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行业、贷款需求金额等项目信息需准确无误填写。项目所属行业只能选 1 个,且属于《指南》所列行业。

  (四)贷款要求。申报项目应确有贷款需求,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且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满足,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贷款预计使用时间明确。

  (五)其他要求。前五批已入选国家向银行推荐项目不再报送。由同一企业申报的、项目名称或项目建设内容高度重复的项目不再报送。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可对口联系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附件2)咨询有关事项,并按要求提交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申报清单(附件4)。

  (二)各区要对照重点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将项目推荐文件、申报项目清单(含电子版)以及产业政策规定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于8月6日(星期四)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融资促进处)。

  (三)各区报送的项目信息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报送禁止类项目,避免信息填报错误、信息造假等可能影响项目审核的情况。

  (四)各区要加强组织动员,切实摸底企业项目和融资需求,确保项目真实且确有贷款需求,加快推动项目前期条件落实,加强与相关银行联动,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支持银行参与项目征集和遴选工作,促进更多优质项目纳入清单。

 

  附件:

  1.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3. 产业政策要求

  4.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第六批)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日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37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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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六批)的通知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949822.html

 

 

 

 

 

2026年8月3日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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