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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远市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清远市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1 号)(附件1)和《清远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发动及申报要求
请各地重点发动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用能企业、有意向创建绿色工厂的企业、53 个行业(附件2)的企业和绿色工厂数量较多的工业园区开展申报。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园区,应符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第二点申报要求,并于6月20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绿色工厂申报单位若属于53个行业,需按照对应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及相关文件进行自评价;其他行业企业则依据管理平台提供的《绿色工厂通用建设指南》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进行自评价。
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单位可参照管理平台提供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及相关文件进行自评价。
二、初审及推荐工作要求
各地应对申报单位的自评价情况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本地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荐名单,于6月24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推荐,并将推荐文件、《市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3)、《市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附件4)等报送至我局(工业科)。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21号)
2.重点行业清单
3.市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4.市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王婷婷,联系方式:3379675)
附件下载:
1.附件2.重点行业清单.docx
2.附件3.市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xlsx
3.附件4.市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xlsx
原文链接
关于开展清远市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gdqy.gov.cn/qygxj/gkmlpt/content/2/2155/post_21551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