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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入库备案项目(改造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入库备案项目(改造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表时间:2026-07-09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4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以及《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佛工信〔2026〕1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入库备案项目(改造前)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佛山市智能家居、高端装备细分行业(含关联配套产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改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佛山市内从事生产经营;且属于智能家居、高端装备等两个细分行业范围(含关联配套行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改造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三、申报流程

 

     (一)入库申请。鼓励试点企业先行先试、快签快改,按“试点一个、改造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动态开展入库备案工作,申报单位在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2026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入库备案项目(改造前)”申报材料,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数字化改造合同、试点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试点企业入库备案明细表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指定监管银行联系方式: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樱敏,22385839、13751510883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煜珊,86263579、1392318676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黎淑滢,83128053、130742455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蔡婧,1332679406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廖杰智,82683290,15818098099

     (二)入库初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项目入库备案材料进行初审后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提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入库审核与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入库审核,根据项目入库情况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公示期无异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将资金拨付至试点企业在监管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

     (四)改造后项目申报。已入库备案的项目完成改造后,按月度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单位在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2026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改造后)”申报材料,每月的月底截止当期申报,并从平台上下载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盖章提交至改造企业所在辖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五)改造后项目推荐。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推荐的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材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审核意见”上分别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在每期结束申报的次月10日前连将所推荐的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改造后项目评审。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数字化水平评测与项目评审。请申报单位配合做好审核工作。

     (七)评审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公示期无异议,则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据实清算奖补资金。

 

        四、相关事项

 

        1.制造业中小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的服务商签订合同,采购其“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含代理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开展数字化改造。合同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产品和服务清单、价格明细等内容。

        2.改造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项目验收报告时间均在2025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之间。

        3.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支出,不含税。不包括实施费、定制费、培训费、维保费等相关支出。

        4.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30%予以奖励。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或三级的企业,累计最高奖励50万元;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四级的企业,累计最高奖励70万元。以上累计奖励是指单个改造企业2024-2027年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中获得累计奖补金额。

        5.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

        6.同一项目投入费用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同一项目投入费用涉及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其他项目资金政策要求为准。

        7.改造企业需根据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若工信部发布最新版,则按最新版执行)开展数字化水平评测,达到二级及以上。

        8.项目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分批受理、先到先得”,奖补资金拨付以财政资金下达额度为限,按申请顺序用完即止。

 

        附件:1.试点企业入库备案明细表(改造前)

                    2.入库备案项目(改造前)申报书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叶沛林;联系电话:83995677)

 

 

原文链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入库备案项目(改造前)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fsiit.foshan.gov.cn/fssgyhxxhj/zwgk/xmsb/content/post_7189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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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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