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度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开拓二手车国际市场积极性,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我省二手车出口业务稳步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新遴选一批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商务厅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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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度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
2021年1月19日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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