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州市海珠区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湾企服政策指引:现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广州市海珠区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广州市海珠区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公众如认为《广州市海珠区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实施细则(修订稿)》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制度廉洁性,可参照《公平竞争审查表》《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一并提出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5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附件文本阅读或下载。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如有意见或建议(含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一)书面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宝地广场1001室。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luminggu88@126.com
建议公众在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非强制要求),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州市海珠区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实施细则(修订稿).pdf
2.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说明.pdf
琶洲管委会
2025年12月16日
关于征求《广州市海珠区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https://www.haizhu.gov.cn/hdjlpt/yjzj/answer/47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