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企服科技创新平台

4000-1222-30

18929555188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入库备案的通知

 

        湾企服政策指引: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入库备案工作,具体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数字化牵引单位,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通肇庆市分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入库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食品饮料预制菜、新材料等6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销售、采购供应、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工业安全等关键环节的单个或多个应用场景,使用“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由数字化牵引单位牵头的“1+1+N”产业生态联合体实施的数字化改造项目。

 

  二、申报流程

 

  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和数字化牵引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入库备案申报工作。项目单位应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初审,并于12月3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项目申报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入库备案申报书(附件2),申报资料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二)各区初审推荐。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初审,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正式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项目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将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入库备案项目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入库备案。

 

  三、其他说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1.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入库备案报指南;

  2.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入库备案申报书;

  3.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入库备案推荐汇总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7日

 

 

原文链接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入库备案的通知

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181/post_3181653.html#4057

 

 

 

 

2025年11月27日 17:35
收藏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