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印发《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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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根据工作实际,现将《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2025年版)进行印发。本版整删除了《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海科工信法规〔2024〕4号)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表述。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海科工信法规〔2024〕4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2025年版)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海口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7日
原文链接
关于重新印发《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kgxj.haikou.gov.cn/zfxxgk/hksjzc/202510/t1463968.shtml
2025年10月24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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