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企服科技创新平台

4000-1222-30

18929555188

       湾企服政策指引:为深入贯彻落实《肇庆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的精神,加快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保障端州区高新技术企业稳步增长,发展壮大端州区高新技术企业队伍,设立端州区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端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1日):

█ 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3万元申报奖励。

█ 对通过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扣除3万元申报奖励后,市补助20万元,区补助17万元。。

 

 

 

 

肇庆市端州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肇庆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五年(2017—2021年)行动方案》的精神,加快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保障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稳步增长,发展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企业队伍,设立端州区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科技局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认定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申请的受理和审核。


第三条  区财政局在下一年度科技创新奖励预算中安排经费,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工作。


第四条  专项资金资助方式和标准:
端州区注册、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其申请材料经科技部门审核推荐,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3万元申报奖励。对通过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扣除3万元申报奖励后,市补助20万元,区补助17万元。


第五条  专项资金由区科技局组织企业进行申请,申报企业需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区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报区政府同意后,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批复下达专项资金指标,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款手续。


第六条  专项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不限定资金用途。


第七条  本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肇庆市端州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http://www.zqdz.gov.cn/hdjlpt/yjzj/answer/13417

 

 

 

 

 

 

 

 

 

 

评价体系        ​​​​​评分标准        ​​​​​​行业领域        ​​​​​材料清单        申报技巧        日常管理        ​​​​​​研发费用

 

 

 

 

端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